2023年以来,光山县财政局聚焦企业关切,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重点从三个方面发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保障市场主体自由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制定光山县政府采购常见违法违规行为清单,明确采购人应禁止的事项,划定影响公平竞争的政策红线;严格执行公平性竞争审查制度,避免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积极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影响公平竞争问题清查,坚持定期与不定期、定向与不定向清查相结合,坚决清理违规设置各类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等供应商库,严肃查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
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一是落实对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要求采购人在编制年初采购预算和采购文件时应认真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各项要求。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预留份额政策要求。积极发挥评审价格优惠政策作用,鼓励采购方将面向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提高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价格优势。三是依法落实政府采购资金支付。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按有关时限规定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加快资金支付进度,降低中小企业交易成本。四是畅通质疑投诉渠道。光山县财政局不断完善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的协调机制,缩短处理时间,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政府采购质疑投诉渠道,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
提高企业办事的便捷度。一是增强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在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中嵌入信息公开要求,明确采购人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强化采购意向公开,以部门预算为依据,年初一揽子公开各部门年度采购意向。二是压缩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对政府采购项目实施采购人责任制管理,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采购人“一项目一承诺”制度,进一步优化简化各项审批、备案流程,为各采购单位提供行之有效的方便。项目开始实施前,由采购人对各备案环节进行承诺,项目结束后,提供跟踪提醒服务。建立定期回访沟通制度,形成采购代理机构对所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跟踪管理机制。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实现与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全贯通,实现“不见面”开标全覆盖和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金正义 刘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