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蔡县陈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赡养纠纷案。陈店镇王庙村委周某甲、周某乙系亲姐弟,其母亲共育有三个孩子,大儿子一家举家搬迁至新疆,每年会给老母亲相应的赡养费用。二儿子周某甲今年冬天因大雪不小心摔断了腿,其妻子常年身体有病,还得照顾孙子孙女,忙不过来,希望自己的姐姐能够将自己母亲接走照顾至自己的腿康复为止,但是因为沟通不畅,双方因此产生矛盾纠纷。
调解员在了解大概案情后,便分别到当事人双方家中,了解双方诉求。周某甲称只需要自己姐姐照顾母亲至自己腿伤完全康复为止,康复后自己就将母亲接回。周某乙则认为照顾父母理应由弟弟照顾,农村的习俗都是儿子继承家里的一切,所以理应由儿子照顾母亲,而且自己家也确实存在困难。
在了解完事情始末,调解员对周某乙进行劝导,告知其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兄弟姐妹间应相互帮助,有利于家庭之间的和谐,而且向其传达了其弟的意思,也只是想让其照顾母亲至自己腿伤完全好就接回母亲,也不是让其一直照顾。通过多次沟通后,周某乙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时只是太过于激动,也不想因为此事伤了兄弟姐妹之间的和气,至此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吴梦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