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赓续传承雷锋精神,弘扬时代新风,3月5日,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三党支部与观音堂镇刘庄洼村党支部开展“学雷锋”主题党日活动。
主题党日活动按照“6+N”要求有序进行,党员们重温入党誓词,激励履行党员义务、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为人民群众忠诚践行使命的行动自觉。第三党支部支部委员何丽同志激励农村党员谋好“一年之计”,为粮食丰产、乡村振兴、农民增收建功立业。何丽同志接着领学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们共同学习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关于雷锋精神的重要指示,重温雷锋同志感人事迹,同唱《学习雷锋好榜样》,共勉以钉钉子精神、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
党员要做文明的践行者,文明之风的引领者。第三党支部书记胡爱国深入浅出,用鲜活实例解读《三门峡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并向大家介绍遵守交通法规、注意消防安全,引导群众规范交通、消防行为,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随后,党员们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整理杂物、打扫卫生、清除垃圾,促进村容村貌,引领乡村环境卫生新风尚。
此次活动,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拉近了党员同志同群众之间的距离,以实际行动助推乡村振兴。(林琳 乔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