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司法局今是司法所:发挥村级调解力量 助力基层纠纷化解
发表时间 2024-03-15 17:31   阅读 25636

新蔡县今是街道程某今年80多岁,膝下有四个女儿,一个儿子,平时独自生活,近期因病需要子女照顾生活,但子女间因分歧,未达成一致意见。3月10日,程某到村调委会,申请调解与五子女的赡养纠纷。

受理案件后,村调解员立即与村干部共同开展调解。据了解:程某已丧偶多年,儿子常年务工在外,为避免婆媳矛盾,一直一人居住。四个女儿,两个在本村,两个在外乡,但四个女儿平时轮流看望程某。目前,程某的儿子仍在家中,未外出务工。为解决程某的赡养问题,村调解员与村干部决定与程某的女儿们和儿子分别开展背对背调解。

村调解员分别为双方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明确赡养老人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同时村干部为双方讲述身边孝敬老人的模范榜样事迹,在村调解员和村干部的一番法理解析下,最终五子女达成一致意见,由五子女轮流赡养老人。

此次调解充分发挥村调委会力量,使得该赡养纠纷依法迅速化解,同时也是集民力、聚民智、促自治的表现,更是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街道、矛盾不上交”的体现。下一步,新蔡县司法局今是司法所将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业务培训,不断增强调解人员知识储备和业务素养,进一步为平安新蔡、法治新蔡贡献力量。(殷水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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