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减肥产品迷人眼 有毒有害伤人身
发表时间 2024-03-20 15:59   阅读 26042

减肥是时下热门话题,“瘦”成为不少爱美人士的追求目标,这让一些不法分子钻了空子——制造、销售有毒有害减肥药。网络上充斥着各种各样减肥产品的虚假广告,消费者不能有效辨别,非法经营者从中牟取暴利,严重损害买家的身体健康。

2023年9月初,新蔡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李某某的举报,称其在一个微商平台上购买的一款宣称减肥效果立竿见影、无效退款的减肥咖啡,在服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怀疑该产品含有毒有害成分。警方立即对此展开调查,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该减肥产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西布曲明是一种抑制剂,属于神经类药物,有降低食欲,减少进食的作用,长期服用会出现口干、失眠、腹泻、心率升高等反应,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如心血管系统疾病、神经系统损伤等。

2023年9月中旬,根据李某某提供的购买记录和卖家身份信息,警方顺藤摸瓜,陆续在陕西省西安市、江苏省盱眙县、辽宁省盘山县将涉案薛某、张某、王某某等六名被告人抓获。为了让减肥产品能够打开销路,几名被告人明知产品对身体有害,仍不惜以身试药,并坚持在朋友圈打卡拍照,为产品做推广。尽管销售期间,被告人薛某、张某、王某某接到过一些消费者反映服用后出现恶心、呕吐、头晕、心慌等不良反应的投诉,却不知悔改,以个体差异、正常现象为由进行搪塞,依然面不改色销售产品。   

每盒产品几十元购进,被告人在没有任何经营销售证件、没有经过任何检测检验,便以每盒100-400元不等的价格通过快递销售给不知情的消费者,获取非法利益,最终得到的是人民的审判,法律的惩罚。

2023年10月31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起诉张某等六名被告人,2023年12月19日,张某等人被新蔡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到一年不等刑罚,并判处相应罚金。

追诉犯罪是检察机关实现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手段,新蔡县人民法院并未放松对该案的深入审查,通过被告人邮寄涉案产品的个人信息资料,寻找相关线索,向公安机关发送补充移送起诉通知书。12月底,新蔡县人民法院共追诉陈某某、吴某等4人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并依法被法院判处刑罚。(通讯员:韩伟 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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