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法院:开出“千金方” 绘出诉源治理新“枫”景
发表时间 2024-04-03 15:33   阅读 25578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实现从“化讼止争”到“少讼无讼”是减轻人民群众诉累、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的有力手段。2024年以来,正阳县人民法院坚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到诉源治理工作中,扣紧“点线面”,努力织密基层治理“法治网”,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新高地。

找准“切入点”搭建纠纷解决新平台

正阳县人民法院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府社会治理大格局,将诉讼端口前移、力量下沉,变被动裁判为主动服务,聚焦“共建共享”深化诉源治理,促进基层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画好基层治理“同心圆”。

积极开展法治服务下沉活动,深入农村、社区、田间地头与群众“面对面”交流“问诊”,主动上门服务,对群众诉求及时就地当场解决,不能立即办结的拿出具体解决建议,限时办结。2024年以来,共接待来访群众260余次,现场进行法律咨询、法律服务210余次。通过法治服务下沉,进一步细化人民法院主动融入网格、全面排查纠纷、推动联动解纷、普法宣传等重点任务,助力打造便民利民“服务站”,实现党建与诉源治理工作的“同频共振”。

2024年第一季度,正阳县人民法院结案3627件,调撤率达75%,一审服判息诉率保持在93%以上,即时履行金额7300余万元,督促执行案件430余件,实现零信访案件。

打通“连接线”促进解纷力量新发展

正阳县人民法院与乡镇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村委会建立协作机制,在送达、调解等环节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相互支持的工作合力,打通诉源治理“连接线”。同重点部门和调解组织对接,构建多元化解纷主体,促进解纷力量新发展。邀请正阳县人大代表、退休法官、人民调解员、乡贤人士、村民小组组长参加调解组织,不断扩大多元解纷“朋友圈”。

2024年3月,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法庭办理了一起相邻权纠纷案件。原、被告双方因排水产生纠纷,积怨多年。被告李某在其屋后将与王某的公共排水沟垫着,导致王某生活用水无法正常排放,王某遂要求排除妨碍。考虑到双方矛盾较大,真阳法庭法官联合正阳县兰青镇司法所、村委会等部门对涉案水沟进行了现场勘验。勘验完毕后,各部门共同对该案进行了调解,司法所向当事人提供了具体可操作的可行性方案,法官通过以案释法告知其利害关系,并从情、法、理三个方面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解释。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调解,双方当事人打开了心结,表示接受调解建议,案件顺利审结。

拓展“服务面”延伸司法服务新职能

正阳县人民法院坚持前端发力,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将矛盾纠纷化于诉前,形成“法院—人民法庭—村调解组织”三层网格解纷架构。推广村委会讲理、乡贤讲情、法官讲法的“三联调解”模式,让存在矛盾纠纷的村民逐渐缩小分歧,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成为现实。推进纠纷预防机制不断升级,促使矛盾纠纷在一线有序化解、有力止诉。

正阳县人民法院法官定期到辖区企业走访调研,详细了解企业在生产过程中的司法需求,围绕合同签订、劳动用工等现场开出“法治药方”。开展与企业“一对一”结对服务模式,为辖区企业确定联系法官,常态互联互通,方便企业咨询法律问题,实现从“诉外解纷”到“诉内治理”的转变。由5名法官助理担任辖区学校法治副校长,定期进校园能动履职,每季度举办“法庭开放日”活动,邀请中小学生走进法庭,增强学生的法治思维。同时,以微信群为载体,为企业推送涉企法规政策、典型案例。2024年以来,开展法治宣传8次,发放宣传册1500余份,惠及辖区居民千余人。

正阳县人民法院坚持诉后发力,以司法建议扩展审判效益,提升司法公信力。2024年以来,该院多次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出司法建议书。2024年3月份,该院审结一起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后,向镇政府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规范全镇范围内的土地流转行为,加大对农村土地承包活动的督促力度,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达到从“审理一案”到“治理一片”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讯员:王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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