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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司法局今是司法所:同居纠葛诉法院 诉调对接成功解
发表时间 2024-08-28 09:39   阅读 63561

近日,新蔡县今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同居析产纠纷。

高某(女)与时某(男)两人2015年经人介绍认识,2016年底同居,双方一直未办理结婚证,近两年,双方感情不和,高某想与时某结束同居关系,与时某协商多次未成功,高某便以同居关系析产为由,将时某起诉至新蔡县某镇人民法庭,某法庭将高某与时某的同居关系析产纠纷转至新蔡县今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委会受理案件后,立即联系高某了解案件情况,了解其调解意愿,高某表示同意调解。然后,调委会立即联系了时某,为时某做思想工作,时某表示不愿意到调委会面谈,现在同意高某之前提出的协商意见,高某向时某支付相应钱款后,时某搬离高某现在的住所,以后双方互不纠缠。

双方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后,高某又提出签订书面协议后,申请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关于此事项调解员给予解释:高某与时某属于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虽然高某以同居析产为由进行起诉,但实际双方无共同子女、不存在共同财产、共同负债等情况,析产理由不成立,法院无法出具民事调解书,在经过调解员耐心细致地讲法说理,高某也不再执着于申请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最后通过与高某面对面调解,与时某电话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情感纠纷易引发冲动型民转刑案件,为了稳妥化解此纠纷,调解员向高某与时某释法说理,打开双方心结,对于不合理诉求给予详细讲解,最终定纷止争。(通讯员:殷水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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