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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司法局今是司法所:邻里纠纷引误解 人民调解化纠纷
发表时间 2024-09-02 17:43   阅读 85801

近日,新蔡县今是街道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邻里纠纷。

雨季雨水增多,田间地头排水不畅,引发了内涝,梁某与秦某协商挖沟排水一事,为了及时排涝,秦某同意梁某在自家和秦某家的地头上挖一条排水沟,后梁某未经秦某同意,授权他人将挖排水沟的土拉走,秦某得知后十分生气,来到新蔡县今是街道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受理案件后,村调委会立即分别向秦某和梁某了解纠纷情况,秦某表示:原本计划内涝问题解决后,再将挖排水渠的土进行回填,便于以后进行劳作耕种,但梁某未经自己同意让人将挖排水沟的土拉走,影响了自己耕种。梁某解释道:原本自己也是计划排涝后对排水沟进行回填的,但有人找到自己说要用一点土,为了面子,就同意了,但没想到对方竟然将所有的土,全部拉走了,对方何时拉土,梁某也不知道。

了解案情后,调解员到排水现场查看情况。随后调解员结合以案释法的方式,向双方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五条:“集体所有的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私分、破坏。”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的规定。同时,调解员也对梁某的行为给予了批评,并建议梁某及时对排水沟进行回填。最终,梁某向秦某道歉,并表示尽快对排水沟进行回填垫平。

邻里之间,遇事提前互相协商,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才能减少纠纷,邻里和睦,才能形成良好的村风村貌,才能为平安新蔡贡献力量。(通讯员:殷水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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