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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今是司法所:邻里纠纷无小事 作物受损获赔偿
发表时间 2024-09-04 09:11   阅读 87476

近日,新蔡县今是街道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农作物损害赔偿纠纷。

当事人马某与周某家的耕地相邻,马某家的耕地种花生,周某家的耕地种玉米,7月底,马某在给自家的花生打除草剂时,不慎将周某家的玉米打死了一部分,周某发现后,来到新蔡县今是街道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受理案件后,村调委会立即分别向周某和马某了解纠纷情况,周某表示马某是故意的;马某表示是无意的,并解释是事后周某找到自己时,才知道此事,同时马某表示愿意积极赔偿。

了解案情后,调解员分析,双方存在误解,在调解过程中,一要解开周某对马某的误会,化解双方心结;二要与双方协商赔偿事宜。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向马某讲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损害赔偿编的相关规定,也向双方当事人讲述邻里和睦的重要性,经过调解员法理的讲解、劝导与实际丈量,最终马某向周某道歉,并赔偿周某100元钱。

邻里之间,遇事多协商,侵权人积极的赔偿态度更有利于双方矛盾纠纷的化解,广大农民群众在管理田间农作物时,提前多思量,多考虑邻地农作物的生长特性与适药性等问题,更有利于增加邻里和谐,邻里团结。(通讯员:殷水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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