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频道新闻热线:
0371-65791999
西华县:夫妻合谋“碰瓷”酒驾司机 敲诈勒索终获刑
发表时间 2024-09-04 09:17   阅读 69882

交友软件偶遇真爱,约饭、酒驾又遇事故,两次“偶然”竟是“必然”,夫妻巧设“甜蜜局”,敲诈不成终获刑。

据悉,2024年2月18日,魏某通过交友软件结识了李某某(女),两人相谈甚欢,相约当天晚上见面吃饭。吃饭过程中,李某某提议,二人见面即缘分,喝酒庆祝一下。饭后,李某某又怂恿饮酒的魏某开车带她去看花灯。当二人的车辆途经交叉路口时,与李某和吴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追尾。

事故发生后,李某某便借机离开了现场。魏某害怕自己酒驾理亏,希望与驾驶人李某私了。但是对方一开口就要8万元,吴某也在旁边附和道“我看你是不是喝酒了,赶紧赔偿我们就不追究了。”双方因为赔偿金额僵持不下,李某便拨打110报警。

在交警队,酒醒的魏某突然意识到事故发生得有些蹊跷,便偷偷告诉了民警。登记双方信息时,民警发现与魏某一起吃饭的李某某和李某的妻子竟然同名,职业敏感性引起了民警的警觉。经查询后台信息发现,李某之前曾因交通肇事逃逸、敲诈勒索等行为被行政拘留。

原来,在十几天前,正值天降大雪,李某驾车追尾前车,对方司机因为酒驾提出私了,对方赔付了李某3万元。经过此事,李某嗅到了“商机”,意欲在饭店门口蹲守酒驾的人,再蓄意制造车祸“碰瓷”,挣“快钱”。为了顺利实施犯罪,李某还在网上搜索实施敲诈的方法。

经过一段时间实践操作,李某觉得蹲守的“命中率”不高,于是打算伙同身为采耳师的妻子一起寻找稳定“客户”。李某用妻子李某某的手机注册某交友软件账号,由李某筛选出目标客户与之线上聊天,妻子李某某进行线下见面诱导酒驾,以此进行“碰瓷”敲诈。

本案受害人魏某就是李某选中的目标客户,案发当天李某告知妻子帮她约了客户吃饭,然后李某便和同伴吴某在事先约定好的地点开车等候。二人吃饭期间,李某与妻子在微信上保持联系,伺机行动。

案件审查起诉后,为了查明李某三人的全部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对该案证据及李某过往交通事故记录进行了全面细致审查,查明先前的交通事故不存在敲诈勒索行为,并对该案依法提起公诉。

2024年7月30日,西华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李某三人因犯敲诈勒索罪,分别被判处九个月至一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宣判后,三人未提起上诉,判决现已生效。

检察官提醒,无论是自己遇到“碰瓷”,还是路遇他人被敲诈,都要保持冷静,第一时间留存证据并报警。不要因为对方恐吓就着急出钱赔偿,要通过法律途径寻求帮助。(丁阳光 宋金璐)

 

 


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