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潢川县:饮酒驾车发生伤情 快速调解化纠纷
发表时间 2024-09-12 13:23   阅读 85976

9月10日,信阳市潢川县司法局谈店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双方当事人在司法所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及时履行调解协议,支付了赔偿金,快速有效地化解了矛盾纠纷,切实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当事人钟某某与李某某、杨某某为好友,三人在钟某某家中聚餐饮酒后,共同驾驶三轮车外出,行驶途中三轮车侧翻导致钟某某头部骨折,随后在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钟某某要求杨某某与李某某赔偿其住院治疗费、陪护费、伙食费等相关费用。

人民调解员细致地了解事情的整体过程,摸清了双方的争议焦点,于是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制定了相关调解方案。一方面向双方当事人阐明了共同饮酒者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并劝诫他们要理性饮酒,切记不能酒后驾车;另一方面调解员也提醒双方当事人要理性看待问题,以和平方式解决争端,避免冲突升级。调解员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某和杨某某分别赔偿钟某某现金各贰万元整(20000.00),双方签订书面协议,化干戈为玉帛,此次这起因饮酒后驾车引发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通讯员:李忠慧 董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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