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下午,商水县自然资源局野保股接到垂钓爱好者电话举报,称在汾河湿地公园河滩内的草丛中发现一只猫头鹰。
接报后,野保股负责人刘全平与工作人员王久北迅速驱车赶往现场,第一时间对猫头鹰进行初步检查。经检查,这只猫头鹰是亚成年个体,捕食能力较差,精神状态不佳,由于体质弱飞行能力未完全发育,不具备独立生存条件。随后,工作人员将其送往周口市野生动物救护中心进行救助,专业人员计划喂养至其身体恢复良好、具备放飞条件后方归自然。
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多栖息于混交林和阔叶林等森林中,也在林缘疏林、农田防护林和城市公园林地活动,多为夜行性动物,以鼠类为主食,也捕食昆虫、小鸟、蜥蜴、鱼等。
近年来,商水县不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力度,群众对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日益增强,受伤或落单的野生动物能及时获救助并回归大自然,野生动物的种类也逐渐增加。
商水县自然资源局呼吁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人人有责,遇受伤的野生动物应第一时间向自然资源部门报告,不要随意放生,私自捕捉饲养,等待专业救援,保障自身与野生动物的安全,形成全社会保护野生动物的良好局面,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好家园。(丁阳光 蔡战伟 刘全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