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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华县:捡个手机起贪念 “盗转钱财”被判刑
发表时间 2024-11-13 11:21   阅读 85811

捡到手机后你会怎么做?想办法联系失主?还是交给警察?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但有人却动了歪脑筋。

近日,西华县一被告人夏某在回家途中捡到一部手机。因手机锁屏密码简单,夏某轻易解开,随后他发现失主微信钱包有数千余额。种地收入不高的他见财起意,先找免密扫码支付处消费,后通过手机相册中身份证照片信息试出微信支付密码,将8685元余额转至自己账户,并删除消费记录、格式化手机。

失主补卡登录微信发现异常后报警。9月13日,民警在夏某家中将其抓获。夏某对窃取事实供认不讳,退还手机和钱财,获失主谅解。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擅自转走他人账户资金是盗窃。夏某心存侥幸,却不知贪念害了自己。西华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夏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法院依法判决。

在享受手机带来便利的同时,要保护好自己的电子钱包,不用设置“123456”“111111”等简单密码,妥善保管,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手机丢失要及时补卡、挂失或冻结相关账号避免损失。而捡到手机应通知失主领取或交公安机关,不碰手机信息,保障自身和他人财产安全。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别因贪念后悔。(丁阳光 宋金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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