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3月31日,新安县应急管理局组织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管安全领导,应急局分管执法领导及局全体执法人员参加《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专题培训。
此次培训围绕《河南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从法规出台背景、核心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的具体责任义务等方面进行了深入解读。在讲解过程中,结合大量实际案例,详细分析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及违反规定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让参会人员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培训强调,各成员单位和执法人员要深刻领会《规定》精神,准确把握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涵和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加大安全投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执法监督,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通过此次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了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和应急管理执法人员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认识和理解,为更好地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讯员:侯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