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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司法局王岗司法所:温情化解 为农民工追讨“血汗钱”
发表时间 2023-09-25 17:25   阅读 7048

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 吴国华 曹青 (通讯员 周高剑)

“谢谢王岗司法所,帮我们要回了血汗钱。”一位王岗镇何岗村从事建筑工作的村民如是说道。近日,汝南县司法局王岗司法所成功化解了一宗涉农民工的劳务纠纷,帮助农民工兄弟要回了“血汗钱”。

2023年3月初,由王岗镇何岗村胥某玲召集附近村子农民工张某等数十人承接了王岗镇张岗村村民张某军房屋翻新工作,双方只是口头约定按260元每平方米收取工费,房屋主体工程完成后付总工价的70%,工程全部完工后付清全部工钱。当时并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开工至今,房屋主体工程早已完工,张某军迟迟未支付工钱,胥某玲及工人多次讨要无果。因此胥某玲等数名工人火急火燎地赶到王岗司法所,请求调解员介入帮忙追讨“血汗钱”。

调解员首先安抚了工人的情绪,然后约定时间,双方到现场进行当面调解。经调解员向张某军了解,张某军表示胥某玲在施工中没有保证好施工质量,出现了几处质量问题,自己才到现在没支付工钱。根据双方当事人叙述,调解员查看了现场,对张某军指出的房屋质量问题进行了拍照取证。 

事情调查清楚后,调解员把双方叫到一起进行面对面调解,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三十七条“以对话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对人知道其内容时生效。”的规定,虽然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但双方对口头约定的内容均表示认可,双方约定的事项合法有效。双方目前对所达成的口头约定均认同,现在矛盾的关键点就是,张某军认为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针对这一矛盾点,调解员提出建议:请与张某军同村的长年从事农村建筑领队工作的王某作为第三方判断房屋质量问题是否严重。张某军对这一提议表示同意。后经王某判断,该房屋问题确实存在,但整体影响不大。有了这个结论,调解员建议胥某玲适当作出让步,在工价上少要一些。最后,胥某玲同意少5000元作为赔偿,张某军表示同意。至此,一场农民工讨要薪资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尽管《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早已出台实施,但在现实案例中,由于农民工往往无法提供书面合同,导致农民工工资问题处理起来周期长、成本高,农民工往往不愿意通过正常途径去解决问题,而采取一些过激的行为(比如拉横幅、跳楼秀等)引起关注寻求解决问题,因此人民调解就成为化解该类矛盾纠纷的主要方式。司法所作为基层司法行政部门,充分发挥“零费用、高效率”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物质成本和时间成本,让群众得到快捷、经济、便利的人民调解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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