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无小事,涉农土地纠纷影响着农民的切身利益。1月19日,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法庭启动三方联动调解机制,上演了一出倾情解纷好戏,成功调解一起土地侵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秉承“调解优先,以调促和”的原则,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将可能引发土地侵权案件的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1年,正阳县某单位在正阳县袁寨乡袁寨街建设办公楼围墙时占用了武某的部分耕地,随后,武某多次催告某单位拆除围墙并要求返还侵占的土地,但某单位一直推诿,导致协商无果而终,无奈之下,武某将某单位诉至正阳县人民法院。
真阳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双方当事人沟通,了解到双方矛盾较大,起初调解进程一度陷入僵局。法官又多次联系村委会和当地村民了解土地情况,亲自到涉案地进行现场勘察,经多方了解,原告手中的土地确权证上明确显示该地归属为原告,该纠纷曾被当地乡村调解过,但各说各的理,互不相让,纠纷调解无果而终。
为促进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真阳法庭决定启动三级联动调解机制,凝聚镇、村、法庭三方力量共同参与调解工作。当天,该院法官程瑜、肖雪源冒雪来村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与当事人分析利害、各人应承担的责任,苦口婆心地做着调解工作,同时,耐心地为双方当事人讲解了农村土地使用权、经营权中常涉及的法律问题,通过摆事实、核证据、讲道理,就案件情况、争议焦点进行说明,在法律范围内为双方当事人寻求解决问题的平衡点,从法律的角度释法明理,阐述案件的利害关系。司法所、村委干部发挥了长期工作在基层、了解基层村民的状况、关心村民未来的生活生存条件等方面的特长和优势,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真诚的劝解和引导,大家各司其职,调解工作一步一步向目标接近。最终,原告对主张的赔偿数额进行了让步,被告同意赔偿原告损失2000元,将占用原告的38.94平方米的土地恢复原状,双方终于在近十一点半时达成了调解意见。
此时,法官又和乡、村委干部一鼓作气来到涉案承包土地处,对原被告争议的土地、围墙进一步勘验、丈量、确认,双方当事人的怨气也在法官和村委耐心细致工作的感动下慢慢消融,一场纠纷就以这样的方式得到了圆满的化解。虽是四九寒天,雨雪交加,天寒地冻,但乡村委干部及法官们因为解决了这一起纠纷心情却无比愉悦欣慰。
在司法实践中,大部分诉讼至人民法院的土地纠纷案件,具有乡土社会特殊的敏感性和复杂性,看似事情不大,但因涉及土地这一农民最关心的利益点,一旦处理不好,很可能衍生出更多矛盾。此次有效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了萌芽状态,是正阳向人民法院法官下沉网格、源头化解纠纷的一个缩影。下一步,正阳县人民法院将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努力使每一起案件都以最小成本、最妥善方式得到圆满化解。(王树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