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司法局王岗司法所:赡养问题起纠纷 耐心调解唤亲情
发表时间 2024-01-25 14:26   阅读 20000

近日,汝南县王岗镇某村村民张某来到汝南县司法局王岗司法所申请人民调解,请求调解与其儿媳之间的赡养纠纷。

接到申请后,汝南县司法局王岗司法所工作人员作了详细记录,一方面安抚当事人情绪,另一方面马上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实地调查。

经过调查了解,终于得知事情的经过。当事人张某老伴去世多年,有1个儿子,儿子余某某长期在外打工,儿媳妇闫某某在家一边照顾子女,一边照顾母亲。长年以来,儿媳闫某某在照顾婆婆方面并无怨言,但现在张某年事已高,经常看病拿药,儿媳声称再无力负担,心有埋怨。

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王岗司法所把张某和她的儿媳闫某某邀请到王岗镇调解中心进行调解,调解人员在向当事人讲解《民法典》关于继承和赡养法律规定、《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同时更多地从道德层面对张某的儿媳进行教育引导。通过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喻之以法的说服教育,立足于让张某安享晚年的角度出发,最终儿媳闫某某同意以后好好照顾老人。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随着物质生活的富裕、利益纠纷的牵扯越来越多,老年人赡养问题变成了新时代矛盾的凸点,但是中华传统美德不可废弃、老人安享晚年是社会和谐的重要组成部分,调解员通过说情、讲理、述法,解决赡养纠纷,不让老人寒心,营造和谐家庭。(周高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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