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蔡:“人大+检察”合力守护英烈荣光
发表时间 2024-01-31 14:53   阅读 32808

近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邀请该县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联络科科长马玉到新蔡县烈士陵园,通过现场察看发现,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经按照新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要求,将无名烈士刘功臣的遗骨迁至新蔡县烈士陵园。马玉激动地表示:“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共同守护英烈荣光,为弘扬烈士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贡献智慧和力量,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对烈士的认同感与尊崇感”。

2023年8月16日,新蔡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科科长马玉在与该县人大代表沟通中了解到,山东籍无名烈士刘功臣,具体姓名不详,1947年解放战争时期,牺牲在河南省新蔡县栎城乡曾寨村委人祖庙院内并安葬于此。近年来,有关部门经过多次查找,一直没能与其家人取得联系,该墓葬也一直坐落在人祖庙内。马玉了解到该情况后,立即同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同时建议检察机关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

接到马玉代表的建议后,新蔡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法律监督工作。2023年8月17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对刘功臣英烈保护案立案调查,通过实地勘察、查阅资料、现场调查取证等方式,查明刘功臣烈士墓受损、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烈士褒扬条例》等规定,明确新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该县英烈纪念设施保护监督部门,对本地区英烈设施保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2023年8月25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向新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送达了新蔡县人民检察院新检行公建【2023】49号检察建议书,建议该局认真查找刘功臣烈士的亲属,按照“应迁尽迁、集中管护”的原则,将刘功臣烈士迁移至烈士陵园,依法履行英烈保护职责,同时做好刘功臣烈士的事迹收集、整理、宣传工作。讲好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在全社会营造缅怀英烈、崇尚英烈、学习英烈的氛围,让红色精神代代相传。

在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刘功臣英烈保护公益诉讼过程中,马玉带详细介绍刘功臣烈士的相关情况,并协助检察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马玉还联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同志,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措施。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新蔡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寻亲专班,对刘功臣烈士的亲属进行寻找,同时列入专门经费,将刘功臣烈士墓迁至新蔡县烈士陵园立碑保护,并做好宣传工作,传承和弘扬烈士精神。检察建议整改落实期间,承办检察官多次对烈士墓迁移、修缮进度开展跟踪监督,以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保忠表示:“保护好英雄烈士纪念设施,是对英烈的最好铭记,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人大监督与检察监督同向发力,极大地增强了监督实效,为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工作提供了新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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