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高效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全力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2022年10月,张某与孟某调解离婚,约定由张某支付抚养费,其子张某某由孟某抚养,但张某一直未支付抚养费,张某某诉至正阳县人民法院,要求张某给付抚养费,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某自愿于2023年1月起每个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但张某一直未按照调解书的内容履行,今年1月,张某某遂向正阳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多次与张某联系,督促其履行给付义务,但张某都以经济困难、债务较多为由拖延支付。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如果你拒不支付抚养费,法院将会对你采取拘留措施!”执行法官严肃告知张某,一听说要拘留后,张某立刻就说自己会想办法借钱,于是执行法官联系孟某到人民法院进行面对面协商,经过一番交谈,孟某答应最多缓一个月,张某也承诺2024年1月31日之前把抚养费付清。
正阳县人民法院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坚持“温度+力度”兼顾,情理与法理结合,转变执行工作方式方法,因案施策,对症下药,全方位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王树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