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人民法院:深化“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
发表时间 2024-02-07 15:18   阅读 25667

行政诉讼一头连着群众,一头连着政府。正阳县人民法院建立“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制度,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机制,织密“府院联动”化解行政争议网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23年行政诉讼实现案件数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完善联动机制 凝聚行政争议化解合力

正阳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行政诉讼工作,推动构建“党委领导、府院共建、部门联动”的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建立府院联席会议机制。坚持高位推动,成立由主管院长任组长的府院联动机制工作领导小组,发挥政府的组织优势和法检两院的专业优势,出台建立府院联动机制的实施方案,细化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明确合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多元化解决矛盾纠纷等重点联动事项。

建立日常沟通会商机制。加强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日常沟通协调,由政法委牵头,由县司法局、县政府相关部门、法院行政庭等相关部门参加,定期通报行政诉讼案件情况,集体会商案件进展问题,对重大复杂案件及时上报联席会议进行研判,实现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有机衔接。

建立司法与政务信息共享机制。坚持把构建信息共享机制作为提升府院联动效能的重要载体,依托法院诉讼网络服务平台,积极推进司法与政务信息系统的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加快实现政务服务和司法服务“一网通办”,为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

深化联动作用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行政争议化解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法治政府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正阳县人民法院坚持“抓末端、治已病,抓前端、治未病”,紧紧抓住“府院联动”这个“牛鼻子”,因地制宜,多策并举,切实找准行政争议化解中的难点、堵点问题,有力推动行政争议案件的实质性化解。

坚持“行政诉讼无小案”理念,紧紧抓住行政争议的源头,依托“府院联动”机制,多做协调工作,促使案件得到和解,以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诉讼前,制定分类化解方案,推动行政机关法人参与案件调解,积极回应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有效减少行政诉讼发案量。诉讼中,注重关注和研判当事人的根本诉求和目的,及时与行政机关沟通配合,帮助解决当事人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诉讼后,经协调成功的行政争议,跟踪督促被诉行政机关及时、全面履行协议。

提升联动效能 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良性互动

加强业务培训和法律政策宣讲。定期组织召开专题学习、行政案件知识分享、审判经验分享会、业务学习交流研讨会等,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转变司法办案理念,提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和因势利导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专业能力的提升。

加强全方位联动和全过程督导。针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矛盾,切实做到实时研判,动态通报,定期协商,及时处置。制定府院联动工作任务清单,加强全过程跟踪督导,着力打造府院联动工作闭环,推动府院联动各项工作出实绩、见实效。

加强源头规范执法行为和化解行政争议,压紧压实机关负责人内部监督责任,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畅通渠道推进诉前、诉中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行政争议。同时,提高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主要负责人亲自协调化解行政矛盾纠纷。

正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在深化府院联动工作上下功夫,持续加大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力度,确保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取得更大实效。(王树恒)


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