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执行干警30个小时“连轴转” 讨回10万元工程款
发表时间 2024-02-19 12:13   阅读 21746

近日,杞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30个小时内“连轴转”,终于执行和解一起劳务纠纷案,为等待过年的农民工执行到位10万元工程款。

在曹某与郭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曹某与郭某签订关于某小区的工程劳务协议。施工完成后,郭某未按照协议内容支付给曹某劳动报酬款,曹某将郭某起诉至法院。该案经杞县人民法院一审和开封中院二审,均判决郭某给付曹某工程款445600元。

判决生效后,郭某依旧没有履行生效判决义务。2023年12月,曹某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刻对郭某名下财产进行查控。由于郭某常年在外地承包工程,找不到其本人行踪。承办法官王学民与曹某沟通,表示目前未在郭某的账户内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且郭某家在外地,建议由曹某寻找郭某行踪,待发现郭某行踪后,再采取下一步执行措施。

2024年2月7日下午5点,参加当天该院早上6点开始集中执行的王学民接到曹某电话,“郭某现在返乡过年,现在湖北随州的家中,你们快来吧。”王学民接到电话后立刻向院领导进行汇报,窦战勇院长表示,该案件案款不仅有工程款还涉及不少农民工工资,马上就过年,一定得让辛苦劳作的农民工兄弟安心过年,让王学民处理好当天集中执行带回的被执行人后立刻赶往湖北随州。于是已经“连轴转”15个小时的王学民在当日夜间9点,再次踏上前往湖北随州的执行路。

夜幕中王学民一行跋山涉水,终于在2月8日凌晨两点赶到湖北省随州市,在与申请执行人曹某汇合后,立刻前往郭某家中。到达郭某家中,执行法官对其亮明身份,郭某的儿子不相信杞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会在腊月二十九这天的凌晨出现在家门口,还要对自己的父亲采取强制拘传措施。于是在不相信执行法官身份的情况下,郭某一家人选择了报警。接警后,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王学民向出警民警表明身份,并讲清案件情况。了解情况后,公安民警建议执行法官一行将郭某带回居住的酒店进行劝诫。王学民对其进行释法明理,并分别对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

直至2月8日中午12点,就在执行法官准备对郭某进行司法拘留时,郭某的家人才将筹来的10万元现金交给申请人曹某,并与曹某达成还款协议,该案顺利和解。(李冰 孙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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