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人民法院:春节小长假 执行不停步
发表时间 2024-02-19 12:14   阅读 27708

2024年2月10日至17日,是春节8天小长假,家家户户张灯结彩,喜迎新春。而杞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却放弃休息,抓住人员返乡过年的有利时机,使执行工作不停步。

针对执行工作中“查物找人”这一难题,该院充分利用长期规避执行的“老赖”抱着侥幸心理返乡过年的机会,对全体执行干警进行排班,明确每天一名带班领导,要求案件承办人对申请人实行“执行110”工作模式,做到来电必接。对于申请人提供被执行人有明确位置的,由带班领导带领参与值班的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赶往被执行人住所进行拘传。对拘传的当事人开展思想教育工作,释法说理,使其明白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所面临的严重后果,从而督促其尽快履行判决。

2月11日,大年初二,执行法官孙德华带队前往辖区被执行人魏某家中,执行王某申请执行魏某抚养费纠纷一案。在对魏某进行拘传时,其在场的亲戚及家属酒后妨碍、阻止执行干警执行公务,执行法官依法将被执行人家属传唤至法院予以训诫。当将阻挠执行的当事人带至法院后,法院依法对其开具罚款决定书。待魏某的亲友家属酒醒后,才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家属也主动为魏某交纳执行款36661元,至此案件执行完毕。

2月13日,在执行徐某与张某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件承办人王洪湾法官一行前往张某某家中,对张某某进行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所面临被拘留的风险。张某某告知执行法官该笔债务自己不认可,无论怎么样,都不会去还。王洪湾对其讲明法院执行的依据是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如果张某某对生效判决书的判决内容不认可,可提出执行异议。在王洪湾法官长达一天的劝解无效后,依法将张某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直至2月17日,张某某的家属为了让张某某能在家过完春节,便同申请人徐某达成协议,其家属先代为履行10000元,剩余部分分期履行。

杞县人民法院在春节小长假期间共集中执行9次,出动干警100余人次,出动车辆37台次,执结31件,执行到位金额180万余元,入户调查50余户,拘传被执行人48人,对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7名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执行干警放弃节假日,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心上,聚焦“急难愁盼”问题,用实际行动为当事人讨回“真金白银”,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力度和温度。(李冰 孙金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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