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义马市人民检察院:春节前锦旗送到检察院
发表时间 2024-02-19 15:34   阅读 26046

2月8日下午,李某一行代表30名工友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为民解忧”的锦旗专程送到三门峡市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十分感谢检察机关帮助我们解决了揪心事,让我们能过个踏实年。”

2022年,三门峡市义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万人助万企专项行动中发现30名患职业病职工上访线索,义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亲自带队走访企业。义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听取企业、政府相关部门及患病职工多方意见,查明:2018年9月,某化工企业进行改制,与部分职工解除了劳动合同,解除合同前某化工企业未对职工进行体检。2020年12月,30名职工被三门峡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为工伤。30名职工据此要求依法享受工伤待遇,相关部门以职工离职前未经过体检违反禁止性条款为由拒绝理赔,认为应当由原企业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某化工企业认为已经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金,应当由工伤保险中心进行理赔。双方相互推诿,造成30名职工长期上访。

了解到争议的症结所在,义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李国强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性规章,发现相关部门理赔指南依据的规定已经被废止。通过多次和行政机关沟通,行政机关提出因企业职工未经离职体检程序,赔偿系统没有设置对应模块,暂时无法解决理赔问题,需要取得相应的赔偿依据,才可理赔。

义马市人民检察院向上级院汇报后决定引导职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2022年12月25日几名职工代表提起行政诉讼,义马市人民法院于12月27日作出判决,由行政机关三个月内向职工履行工伤赔偿的法定职责。人社局收到行政判决书上诉后撤诉,2023年春节后判决生效。

由于本案非常特殊,工伤赔偿系统没有相应模块,行政部门多次与上级部门请示,赔付工作一直进展缓慢。其间,患病职工代表到检察院反映情况。检察机关发挥一手托两家作用,多次和法院、行政机关沟通协调,了解赔付活动进展,促成行政争议双方达成和解,适当延长赔付期限。义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梁雪艳主任了解到部分职工病情严重,因家庭困难无钱就医,经调查核实对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5名职工,予以司法救济。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义马市检察机关、法院和行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有26名患病职工在春节前拿到了“救命钱”,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孙佩 杜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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