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和谐是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妥善处理农村邻里纠纷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责。近日,新蔡县司法局宋岗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矛盾,守护了邻里关系。
据了解,宋岗乡某村村民张某与蔡某为东西院邻居。今年3月,张某在自家宅基地翻建房屋时,新砌院墙向东偏移30厘米,占用了蔡某家历史通行的过道,导致蔡某农用三轮车无法通行,双方多次发生冲突。司法所接报后,立即联合村委会干部到现场丈量,调取该村宅基地确权档案。调解中,调解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规定,明确张某院墙越界事实;同时结合村里“建房留三尺”的老规矩,劝说张某顾全邻里和睦。最终,张某自愿将院墙向西退回30厘米,蔡某主动帮其协调施工用料,双方重归于好。
邻里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石,化解邻里矛盾是基层治理的重要课题。今后,宋岗司法所会继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以法理为基、以情理为桥,继续为人民调解注入自己的力量。(通讯员:张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