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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人民法院:“旗”开得胜 龙年第一抹“红”到了
发表时间 2024-02-28 16:31   阅读 25892

2月26日,正阳县人民法院迎来了龙年第一抹“红”,一面写有“秉公办案执法如山,廉洁高效倾心为民”的锦旗带着申请执行人满满的心意送到了正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为新一年执行工作增添了浓浓暖意。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周某与汪某系朋友关系,2020年,因资金周转需要,汪某向周某借款5万元,出具借条一张,约定了借款利息但未明确还款期限,后周某多次催要未果,2023年1月,无奈之下将汪某诉至正阳县人民法院。正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汪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周某借款5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判决书生效后,汪某依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周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强制执行过程中,汪某始终东躲西藏,逃避履行给付义务,经查控,也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一时陷入僵局,经周某同意,案件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

2024年春节前夕,执行干警经过多方调查,被执行人汪某有一笔债权到期,立即向次债务人发出扣留提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配合执行,次债务人收到法律文书后,于2024年2月26日主动将应付款5万余元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案件就此执结。(王树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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