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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酒局风波酿冲突 检察调解化干戈
发表时间 2024-03-21 15:53   阅读 26248

“今后我一定遵纪守法,不再冲动行事。”性格内向的马某激动地向检察官承诺道。

2023年10月11日凌晨1时许,马某带侄子小雨与王某参加朋友酒局,初次相识的王某与小雨不断发生口角,王某冲动之下,拿起蘸料碟扔向小雨,而马某为了帮侄子出气,拿起啤酒瓶砸向王某面部,导致王某受伤达轻伤二级。

“我愿意尽力赔偿,我自身也有疾病需要不断用药,实在是达不到被害人要求的数额。”自案件发生并移送焦作市山阳区检察机关起诉以来,双方一直未能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按照正常程序,检察机关可以对马某一诉了之。然而,承办检察官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关系特殊,且在同村居住,该案是由琐事引发的偶发事件,马某的认错态度也较为积极,因此希望双方能够尽量化解矛盾。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承办检察官积极与马某的辩护人以及被害人王某的诉讼代理人进行沟通。3月11日上午,在检察官的见证下,马某向被害人赔偿了医药费等各项费用,并表达了深切的歉意。被害人出具了谅解书,双方达成了刑事和解。

为了确保案件处理结果公正透明,检察机关在双方和解后,召开了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情况、和解过程以及相关的法律依据。听证员们认真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并对和解协议的合法性和自愿性进行了审查。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评议,听证员们一致认为,和解协议真实地反映了双方的意愿,符合法律规定,有助于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建议检察机关对马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最终,检察机关综合考虑案件事实、和解协议以及听证员的意见,依法对马某作出了不起诉决定。这起故意伤害案件的成功化解,展示了检察机关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同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当事人提供更多解决纠纷的途径,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通讯员:秦梦杰 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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