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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人民检察院:跨省 跨区域协作为烈士正名
发表时间 2024-04-03 15:52   阅读 155361

“通过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我们已经给牺牲在广西的河南烈士陈保镰‘正名’了!”清明节前,来自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这个消息,让泌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倍感欣慰。以此为契机,河南、广西两地检察机关建立了英烈权益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共同保护好安葬于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的泌阳籍烈士墓碑。

2023年清明节前夕,陈建成从网上看到广西大瑶山剿匪中牺牲的泌阳籍烈士李九福宣传事迹后,向泌阳县人民检察院询问起李九福烈士墓旁边陈保镰烈士的情况。据陈建成介绍,其大伯叫陈保谦,于1951年2月在广西剿匪战斗中牺牲,几十年来,家人一直在寻找其安葬地,却一直未果。

陈建成反映的问题,引起了泌阳县人民检察院的高度重视。陈建成口中的陈保谦和陈保镰烈士是不是同一人?泌阳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检察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机制,将相关材料移送给金秀县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线索后,金秀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启动英烈权益保护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查明事实,为烈士“正”名。

为还原真相,金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认真查阅档案和党史资料,通过当地志愿者邓伟民找到了广西军区宜山军分区政治部保存的烈士登记表和陈保谦烈士原墓碑。经现场勘验、仔细比对,泌阳县关帝村陈保谦在1951年2月8日在广西平南县罗香乡罗运村立冲屯大瑶山剿匪中牺牲,1952年5月,平南县所属的罗香等四个乡划归金秀县管辖,证实陈保谦烈士家属反映的问题属实。由于年代久远,山上的烈士墓碑碑文难以辨认,当地将陈保谦烈士墓迁移到山下时,“陈保谦烈士”碑文被错刻成“陈保镰烈士”。

查清情况后,当地退役军人事务局迅速整改落实,按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规定,重新刻制碑文,为泌阳烈士陈保谦“正”名,并对烈士墓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明确管理人员。(通讯员:程新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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