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频道新闻热线:
0371-65791999
正阳县人民法院发出首封《家庭教育指导令》
发表时间 2024-05-14 16:42   阅读 48244

“未来的路还很长,判刑只是对你错误行为的评价,而不是对你未来人生的评判。希望你心中有法,行为有度;主动学法,自觉守法;善于用法,遇事找法;不念过往,不惧未来;记住教训,努力前行。”

近日,正阳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敦促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心关爱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向涉案未成年人予以温情寄语。

正阳县人民法院在办理被告人沈某某犯盗窃罪一案中,正阳县人民法院法官王鹏发现因其父母离异,疏于对沈某某的管教,沈某某初中未毕业辍学在家,结识了社会不良少年,共同长期实施盗窃行为,监护人未能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对被告人沈某某缺乏基本的关心与教育,导致沈某某与不良少年纠集在一起,养成不良习惯,从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法官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依法向被告人沈某某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耐心细致地向沈某某的监护人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强调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责令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尽到监护义务,承担其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加强与被监护人的思想交流,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三观,遵纪守法,自立自强。

这是正阳县人民法院践行善意文明的司法理念,将家庭教育指导令合理运用到刑事审判领域,发出的首封《家庭教育指导令》,旨在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推动全社会形成重视家庭教育、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在今后的审判过程中,正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关注未成年人成长,主动指导未成年人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加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努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和家庭教育指导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法官说法:

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乎着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安宁,更关乎着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带给父母的不仅是约束,更是对其正确履行家庭责任的助力和期待,也是人民法院参与家庭教育治理、改善未成年人家庭生活环境的重要方式。(通讯员:王树恒)


公众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