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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县人民检察院:一面锦旗 一段检察护企故事
发表时间 2024-05-24 11:30   阅读 55025

“彰显司法公正、守护民企希望”不仅是当事人对检察工作的认可,也是检察护企的有力见证。5月23日上午,商水县某燃油经营企业负责人“老胡”(化名)将一面锦旗送至商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感谢检察机关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悉,2021年6月,商水县自然资源局对商水县某燃油经营企业未经审批占用建设用地立案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该燃油经营企业占用建设用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其处以罚款,并责令企业负责人“老胡”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022年2月,法院根据自然资源局申请,作出准予执行裁定。

“老胡”不认同自然资源局的处罚决定,于2023年5月向商水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检察机关受理“老胡”的申请后,调取有关证据材料,并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听证会等方式开展了调查核实。

经过审查,检察机关发现该企业属个人独资,其占地类型为集体建设用地,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项目建设,也符合商水县某乡镇规划,自然资源部门以该项目建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2023年7月,商水县人民检察院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依法纠正非诉执行违法情形,日前,法院撤销原准予执行裁定,自然资源局也撤销了行政处罚决定。

该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民营企业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民营企业需要借助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生存和发展。今后,商水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和爱民实践服务承诺,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合法权益,用心用情护航民营企业良性发展。(通讯员:苑立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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