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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守护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发表时间 2024-05-28 10:30   阅读 74660

“感谢检察机关支持我们起诉,我们才能这么快顺利拿到赔偿款!”前来向遂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赠送锦旗的支持起诉申请人家属激动地向检察官说道。

今年73岁患有听力障碍退役军人石某,受雇于一家公司从事劳务工作。2023年12月,石某在从事劳务工作过程中受伤住院进行了手术,公司通过意外保险向石某支付了5000元医疗费。石某出院后,多次向该公司讨要剩余的医疗费等费用,公司一直未向其赔偿。

2024年5月8日,石某向遂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受雇公司承担相关赔偿,石某起诉后,相关公司仍未赔偿。5月16日,石某了解到其可以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于当日向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支持起诉申请。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在接受申请后,进行全面细致审查,主动到石某家中走访了解石某相关情况。经审查石某作为老年退役军人,且患有听力障碍,其提供劳务过程中受害,相关公司应当对其进行赔偿,遂认定石某符合支持起诉条件。5月20日,为使石某权益得到高效保障,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向遂平县人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支持石某起诉。5月21日,被诉公司了解到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对石某进行了支持起诉,主动向检察机关提出要与石某进行和解,在检察机关主持下,被诉公司对石某的相关费用进行了赔偿,石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保障。

5月27日,支持起诉申请人石某家属向遂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通讯员:刘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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