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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检教同行 共护成长
发表时间 2024-05-29 16:03   阅读 75853

为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订实施三周年之际,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举办“检教同行,共护成长”检察开放日系列活动,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在检察人员带领下,川汇区李庄小学20余名教师参观川汇区人民检察院“‘豫’见未来·青荷雨露”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详细了解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建设以及检察机关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工作举措和经验成效。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展厅,通过真实数据和案例让教师们直观感受和认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峻形势及危害后果,倡导在场的教师在教学中要注重培养学生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提升学生们抵制违法犯罪的自觉性。

活动结束后,老师们纷纷对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方面成效给予充分肯定,表示不仅直观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职能和履职成效,也提升了教师们对预防和遏制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认识,并搭建了检察机关和学校交流合作的桥梁,更充分发挥了川汇区人民检察院“‘豫’见未来·青荷雨露”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中心的阵地作用,为持续深化检校协作,不断释放检察机关与学校互促互进、互利共赢的集聚效应,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点亮护航明灯。

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面对校园欺凌,学校、家长和孩子们应当如何做?结合电影《第二十条》中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该院法治宣讲员陈丹阳用生动鲜活的案例和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进行讲解,引导同学们在学校学习期间应该“建立阳光友谊,拒绝校园欺凌”。宣讲后,针对学生提出的问题,检察官进行解答,并向在校师生发放宣传手册。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为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周口天立学校组织学生到川汇区人民检察院“‘豫’见未来·青荷雨露”未成年人普法教育中心,实地接受法治教育。

活动中,讲解员引导学生们参观各个展厅,简明扼要地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生动讲解未成年人出现违法犯罪的因素、犯罪特点分析、不良行为习惯、校园防欺凌、毒品的严重危害、网络安全教育等。同时,结合实际案例,深入浅出地讲解未成年人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讲解员还与学生们互动解答问题,引导孩子们知法、守法、敬法,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实地参观学习活动将学生们从想象中照进现实,真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庄严,同时也在心中埋下法治的种子。

川汇区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川汇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法治教育,既要请进来,也要走出去,积极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筑牢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提高自我保护和远离犯罪的防范能力,擦亮川汇区人民检察院“‘豫’见未来·青荷雨露”这一亮点品牌,不折不扣把守护未成年人贯穿于检察工作始终,与老师、家长一起,共同守护、见证同学们的健康成长,成为未来祖国建设的栋梁之材。(通讯员: 范闻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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