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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农村建房引纠纷 联动调解促和谐
发表时间 2024-06-01 15:13   阅读 58877

近年来,随着农村生活水平逐渐提高,农村新建、翻建房屋工程持续增多,与农村建房相关的纠纷数量也随之上升。面对这类案件,调解员要综合考虑法律的原则规定、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事人双方特殊情形,化解矛盾纠纷,让双方都满意。近日,新县吴陈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成功调解了一起农村建房邻里矛盾纠纷。

事情的起因是:扶某与邱某两人房屋相邻,共走一个大门楼。邱某想翻建老房子,由于各种原因遭到扶某的多次阻止,双方产生矛盾纠纷,邱某申请调解。

接到调解申请后,吴陈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包村领导、镇平安办、村委会干部组成调解纠纷小组,通过多次入户走访、现场勘查、询问当事人,向村委会干部和村中知情的老人了解情况。经过调查得知:土地改革时期,大门楼分给了扶某,由于两家历史性的积怨,扶某坚持土地改革期间分的房屋使用权,坚持不让邱某享有通行权,邱某房屋已空置4年之久。

调解前期,双方互不让步,调解陷入了僵局。为了打破僵局,调解组工作人员只得暂停调解,采用“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一方面针对邱某,工作人员从邻里和睦相处的角度,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其互谅互让,摒弃前嫌,对方年纪较大,应当予以尊重;另一方面着重从《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政策方面进行宣传解读,耐心劝解疏导扶某要明法析理,做事应当依法依规,合情合理才能站得住脚。最后,双方当事人均做出了让步,同意化解方案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最后包村领导和司法所负责人对双方当事人进行座谈,强调双方当事人一定要和睦相处,及时沟通,互谅互让,积极履行化解方案中的各自义务,后期也会回访检查调解协议履行情况。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充分考虑了传统习俗,并联合镇政府、村委,巧妙结合双方当事人亲戚关系,通过亲情这根纽带来做调解工作,消除了积怨,留住了亲情,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通讯员:李联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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