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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县人民法院:“一次性”有效执行 “高效率”解决纷争
发表时间 2024-06-01 15:16   阅读 69045

5月29日,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冉某某来到商水县人民法院,向院长张彦兵和执行局普执三团队团队长魏建伟送上印有“高效廉洁办实事、热情贴心为黎民”的锦旗,现场表示感谢。

据悉,去年4月,冉某某在苏某承包的娄某某家自建房从事粉墙工作。工作中,冉某某从高架上掉下来受伤。法院经审理,判决苏某赔偿冉某某各项损失13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苏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冉某某向商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承办法官魏建伟依法向被执行人苏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多次打电话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苏某口口声声说愿意赔偿,但每次都以没钱为由推脱。魏建伟团队三次去苏某家均大门紧闭,见不到苏某。通过走访该村支部书记,魏建伟了解到苏某是包工头,经常在建筑工地上,很晚才回家。

魏建伟团队再次研判案情,制定对策,决定通过“一次有效执行”为申请人追回赔偿款,彻底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魏建伟将苏某的情况反馈给冉某某,告知其留意苏某的动向,一旦发现苏某的踪迹立即打电话通知法院。

2024年5月23日,在得知苏某在某村建房后,魏建伟团队立即前往工地,找到苏某,将其拘传至法院。苏某因拒不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被司法拘留。迫于法律威慑力,苏某在被拘留后履行了全部义务。

商水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自新一届党组开展工作以来,商水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和“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能动司法,深化诉源治理、执源治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提升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讯员:陈艳芳 戚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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