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通过组织双方合理沟通的调解方式,成功执结一起案件。
申请执行人某公司与被执行人史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新蔡县人民法院依法调解并作出裁定书,后被执行人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执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承办人郭曼岩依法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控,冻结了史某财产共有人的定期存款。
不久,被执行人史某主动找到承办人,询问账户冻结问题,执行法官趁热打铁,面对面与其沟通,听取史某对案件的意见,细心对史某解释裁定书内容、审判流程及法律的不解之处,并逐一讲明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随着释法说理工作的深入,史某逐渐转变态度和思想,表示愿意积极履行,希望可以解除自己共同财产所有人名下财产的冻结。对此情况,执行法官立即联系申请人表达史某还款请求,最终经过执行法官的积极推动下,双方经过沟通协商,史某当场履行,该案得到圆满解决。
执行工作是以人为本,要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化解当事人的心结,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达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通讯员:李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