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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对象走进看守所警示教育活动
发表时间 2024-06-07 16:19   阅读 66007

为深化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开展,加强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预防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6月6日,新蔡县人民检察院联合新蔡县公安局、新蔡县司法局组织36名社区矫正对象走进新蔡县看守所,接受一场“严守监管规则、对比高墙内外、体验社区关爱”的警示教育活动。

在工作人员严格检查后,社区矫正对象列队进入监区,实地参观在押人员的监区、监室、管教室,切身体会在押人员的生活、思想、学习情况,切身感受高墙内外服刑的巨大差异,认识到了“自由”的珍贵和来之不易,起到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随后,在押人员现身说法,向矫正对象讲述在看守所关押生活学习情况,和失去自由真实体会,增强了警示教育效果,该罪犯系经济诈骗犯罪,为牟取巨额利益突破法律底线,最终锒铛入狱,悔恨终身,并对自己所犯罪行表示悔恨,因为自己的贪心,使得不能和自己的妻儿相聚。社区矫正对象看着在押人员痛心疾首的忏悔和对自由的渴望,纷纷表示一定要遵纪守法,接受监管,接受社区矫正改造。

县人民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主任王新民为前来接受警示教育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上了一堂关于法律与自由、遵守社区矫正监管规定的法治课,让社区矫正对象对服从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管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丹丹向参加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珍惜社区改造机会。端正态度、真诚悔过,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强化主动接受改造的意识,自觉接受矫正管理。二要做到警钟长鸣。社区矫正对象要自觉反省自己的犯罪行为对社会和他人造成的严重危害,加强自我管理、自我认识,严格要求自己,杜绝再次触犯法律。三要重塑新生。社区矫正对象要做一名守法公民,积极接受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和帮扶教育,争取顺利解除社区矫正,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回报社会。(通讯员:田志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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