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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山县:接到线索快速出击 强势执行促进履行
发表时间 2024-06-12 11:24   阅读 57670

“收到,我们立刻前往。”

6月10日端午节这天早上,光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姚国辉接到被执行人的线索,当即与执行干警一起前往被执行人藏身地。

这是一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小明因承包的工程需要,与原告小帅口头协商,由小帅为其工地运送石头。工程结束后,经双方结算,小明仍欠小帅部分尾款,并出具了欠条。后小明一直未付款,小帅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判决生效后,被告小明拒不履行偿还义务,小帅便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姚国辉团队第一时间向小明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通过网络查控对小明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小明常年在外地,难以找到,致使案件无法顺利执行,只得“终本”。

端午这天,姚国辉接到消息说,发现小明在新县某宾馆住宿,为了不错过这个好机会,姚国辉火速带领团队干警前往现场,成功将小明拘传到院。一开始小明以暂时没钱为由拒绝还款,执行干警深刻对其释法明理并将其依法送拘,小明才认识到执行的强制性,先筹集了5000块交付给小帅,并制定了明确的后续还款计划。

光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抓住假期被执行人返乡的有利时机,加大查人找物的力度,切实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案件“终本”≠法院不管了

“终本”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义务。“终本”后,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仍然有效。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让案件重新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案件“终本”后,执行法院每隔6个月都会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财产的,法院将依职权恢复执行。因此,“终本”不是执行案件的终结,更不是对被执行人的放纵,在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之前,法院会追究到底!(通讯员:吴宣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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