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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做实民事支持起诉 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发表时间 2024-06-18 15:48   阅读 74645

“感谢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积极调解,我们才能这么快顺利拿到赔偿款!”5月27日,支持起诉申请人石某家属来到遂平县人民检察院,握住检察官的手激动说道。

5月16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在与法律援助中心常态化联系工作中了解到石某人身权益受损情况。援助律师介绍说,石某是城区里的环卫工人,去年冬天雪大,他在进行道路清洁作业时不慎滑倒导致腿部骨折,事发后,组织环卫工人提供劳务的环卫公司仅向石某支付了保险公司赔付的人身损害赔偿金5000元,老人多次索要后续医疗费都没有得到回应。

“石某到法援中心表示希望通过诉讼方式要回自己的赔偿款,我们向他介绍了人民检察院的支持起诉工作,他想把情况跟检察机关反映一下。”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律师介绍后,遂平县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官马上拨通了石某的电话,在12309服务大厅接待了石某和他的家属。

“我年轻时候当过兵,今年70多了,除了耳朵有点背,其他身体条件都可好。上街打扫卫生累不着,一个月还能挣几千块钱,比闷在家里强。”今年73岁患有听力障碍的退役军人石某,受雇于一家环卫公司从事城市环境保洁等劳务工作。

“我们做儿女的从内心不想让他们大年纪出去干活,但他闲不住,为这俺专门去看过他干活的地方,车子、笤帚、衣服帽子都有,活也不累,但唯一不放心的就是在大路上扫地,万一出个啥意外就麻烦了。”老人的儿媳妇插话说,“果真是怕啥来啥,去年冬天,俺爸扫地时候就滑倒把腿摔骨折了。”

事情的经过与援助律师介绍的情况一致,但一道难题摆在检察官面前——老人马上要进行二次手术,公司支付的保险赔偿金早已用完,起诉公司的案子虽然马上要开庭了,但是判决、执行的周期比较长,怎样才能让石某尽快拿到钱去治疗?

召开部门会议讨论后,遂平县人民检察院确定了支持起诉和促调解纷“两步走”方案。5月20日,遂平县人民检察院依申请向遂平县人民法院送达支持起诉书,支持石某起诉。5月21日,被诉公司主动向检察机关申请与石某进行民事调解。在遂平县人民检察院主持下,被诉公司与石某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当场支付了赔偿金,石某没想到通过调解能够当场拿到赔偿款,治疗的费用得到保障,安心办理了住院手续。调解结束后,检察官专门向被诉公司代表进行释法说理,提醒企业在经营和用工活动中严守道德标准、恪守法律底线。被诉公司表示今后将切实尊重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从管理制度上确保依规合法,尽到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通讯员:刘四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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