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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沟县:检察护企精细化 护航社矫民营企业行稳致远
发表时间 2024-06-28 11:19   阅读 66053

为落实最高检“检察护企”专项行动,进一步优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营商环境,充分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实现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双赢共赢局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四周年之际,扶沟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刑事执行检察官们联合县司法局开展“检察护企,保障涉企社矫对象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为涉企社矫人员带来普法“大餐”并开展座谈交流。

此次活动中,检察官们组织大家共同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周口市人民检察院、周口市司法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实行简捷监管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并采用典型案例和重要法条相结合的方式向涉企社矫对象进行普法宣传和教育引导,让他们进一步认识到尊法、知法、守法在矫正期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权益。

在交流座谈中,检察官了解到以前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需要到外地开展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尤其是因合同签订、业务洽谈、拓展产品销售渠道等临时性的出差,请假需要提前三日提交书面申请,审批程序也较为繁琐,对企业后续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在实行简捷监管办法后,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依法依规在审批时限和续假申请上去繁就简,按时办理,让矫正对象放下心中顾虑,安心生产经营,保障了生产效率,稳定了企业营收。

下一步,扶沟县人民检察院将定期开展检察监督,针对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的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或者检察建议,并要求社区矫正机构在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经营期间加强监管,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坚守尺度的同时更有温度,为民营企业健康良性发展贡献检察力量。(通讯员:马雪雨 邹萍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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