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蔡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成功化解两起关联行政案件,实现一调解、一撤诉,使行政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该两起关联行政案件的成功化解,是新蔡县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缩影,在兼顾各方当事人利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同时,达到了“审理一案、带动一片”的效果。
基本案情
2023年以来,原告黄某某在自家宅基地上建房,因部分建筑面积涉及超出宅基证划定的范围,被告镇政府于2023年8月16日,以“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的规定进行建设,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的规定”为由,向原告黄某某下发了《房屋拆除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之后,被告于2024年1月5日将原告部分所建房屋及院墙进行了强制拆除。原告认为被告的强拆行为违法,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同时诉请法院确认被告强拆违法并要求被告进行行政赔偿。
案件办理
原告黄某某诉被告镇政府撤销行政行为、确认强拆违法及行政赔偿两案,新蔡县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经行政庭审核发现被告可能存在违法行为,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到现场实地勘查,初步了解情况。经与原告充分沟通后,根据府院联动协调化解机制,将该案移交给当地镇政府,并告知其败诉风险点,建议双方协调化解纠纷。后,双方协商陷入僵局时,法院分管副院长、行政庭庭长能动履职,主动下沉,积极与镇政府、村基层组织沟通,并再次到原告家,向双方释法析理,并进行土地现场测量,当场提出新的调解方案。立案后,由分管副院长组成的合议庭将两案合并审理,该镇分管副镇长出庭应诉。庭审中,双方充分发表各自意见,审判长当庭指出双方的过错行为,即被告强拆程序违法,但原告亦有违建行为。同时,再次组织协调化解工作,在合议庭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均同意调解,并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该调解意见按照“求同存异”的指导思想,既满足原告的重建诉求,又促使原告同意自行拆除违建部分,被侵害的公共利益得到修复,形成双赢局面,最终两案当庭一调解、一撤诉,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原告律师当庭表示“我代理了这么多强拆案件,唯有这个案件效果最好,新蔡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认真、负责、耐心、热情是我意想不到的,为你们点赞!”
“人间烟火气,最抚凡人心”,一件件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的背后,让群众心里的“石头”一块块落地,感受到司法的温度与关怀。这是法院人扑下身子办案子,用心用情抓维权的生动体现。下一步,新蔡县人民法院将以诉源治理为指导、以定纷止争为导向、以案事了为目标,不断丰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新蔡做法”,以更高质量的人民司法回应好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通讯员:李明 杨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