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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平县人民法院:勇往“执”前 点亮心灯
发表时间 2024-08-05 10:53   阅读 86025

执行到位事关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最终实现,更是能否点亮当事人对公平正义信念之灯的关键。为此,西平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一次次利用周六休息时间查人找物,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刚柔并济,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集合,出发!”早晨5点30分,执行干警已在二楼大厅集合完毕,在党组书记、院长杜文东的带领下,干警们按照既定方案奔向执行路途。

执行现场一:

申请执行人吴某与被执行人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调解,约定唐某自愿一次性偿还吴某借款80000元。但调解生效后经吴某多次催要,唐某均未按调解书约定内容偿还吴某借款,吴某遂向西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唐某仍抗拒执行,对法院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拒绝签收。经多次摸排确定其近期在家后,于今天集中行动时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承办法官的耐心沟通和强制拘留的高压态势下,唐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将8万元当场支付,该案执行完毕。

执行现场二:

申请执行人冯某与被执行人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张某需偿还原告冯某借款、资金占用费20237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与张某电话联系时,其对借款一事认同,但表示目前经济困难无能力履行,也拒绝到法院与申请人进行协商。经过与申请人沟通,集中活动时找到被执行人冯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下,张某与冯某达成分期履行的长期和解协议,本案暂告一段落。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未来的日子里,西平县人民法院将不忘初心,勇毅前行。用更坚实的脚步,更有力的举措,切实提高执行效率,努力让每一份胜诉权益都得以兑现,点亮群众对公平正义的信念之灯。(通讯员:朱可萱 李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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