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泌阳县人民法院:巧用担保机制 破解执行难题
发表时间 2024-09-11 15:47   阅读 85807

泌阳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多元化解决纠纷方式,努力维护社会民生权益,近日,泌阳县人民法院通过引入案外人提供担保的方式,成功执行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

基本案情

逯某某为马某某提供打井劳务,2022年9月7日,马某某向逯某某出具欠条一份,载明欠打井工程款贰万玖仟伍佰元整。后马某某向逯某某支付了9500元,仍欠逯某某20000元,逯某某遂向泌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泌阳县人民法院审理,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马某某欠原告逯某某劳务费20000元,被告马某某于2024年1月30日前向原告清偿完毕,如果逾期未予清偿或未予全部清偿,被告马某某向原告逯某某支付违约金2000元。因马某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逯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执行干警吴康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马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同时多次电话联系马某某,督促其及时履行还款义务,但马某某仍旧迟迟未支付。

近日,经申请人主动提供线索,得知被执行人马某某正位于新蔡县某地,执行干警吴康、葛飞泷等人立即驱车上百公里,前往新蔡县找到了马某某。

因被执行人马某某履行意愿始终消极,执行干警首先对其行为提出了严厉批评,再次重申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严肃地表示将其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拘传。在执行干警数次释法明理以及强制执行措施的压力下,被执行人马某某终于说出了心里话。

“法官,我错了,我真的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马某某表示,自己真的不是故意拖延欠款,马某某有还款意向,只因自身生活这两年实在困难,经济状况窘迫,名下更是没有什么财产,才无法一次性履行。

案件一时间陷入僵局,难道就只能这么算了吗?不行,不能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考虑到被执行人实际情况,执行干警遂提出“执行担保”这一方案。经过长时间的沟通及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当场偿还申请人1000元并支付了本次执行费用,申请人与被执行人都愿意接受执行担保方案,由被执行人的好友常某做担保,三人签下执行和解协议,表示如被执行人马某某不能按期还款,担保人常某愿意为该案所确认的金额担保,包括在原判决基础上加付的2000元违约金,一方面让申请人吃上了“定心丸”,另一方面也能够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有利于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兑现。(通讯员:周田田 吴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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