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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县人民法院执法有温度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
发表时间 2023-11-03 15:17   阅读 16871

(通讯员:王保强 陈龙)

近日,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来到新乡县人民法院,送给执行局张曼团队一面锦旗。锦旗上写着的“构建和谐社会,保护百姓权益”格外显眼。他们是对执行干警秉公办案、执法为民以及热情服务的工作态度表达由衷的感谢。

2023年3月18日,张某与田某、某房产中介服务部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及中介服务合同》,该合同约定张某将其所有的一处房屋出售给田某,但田某未能按约支付首付款,张某诉至新乡县人民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田某于2023年8月3日前支付完毕首付款,否则合同解除,并补偿张某及中介公司各项损失九万余元。

调解书生效后,田某未能如期履行,张某向新乡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案件后,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张曼第一时间与田某沟通是否还有购买房屋的意愿,田某讲述了未能及时支付首付款的缘由,当即表示愿意继续购买房屋并希望法院居中协调。为了实质性化解纠纷,张曼团队迅速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在田某替张某支付中介费并给付适当补偿后,双方同意仍按照原合同约定过户房屋。

本案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充分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本着案结事了的初衷,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结合实际情况使得申请人顺利出卖了房屋,并拿到了适量的补偿,同时也减少了被执行人的损失,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不仅促成了交易,也维护了公平正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让双方当事人都能服法、尊法、守法,以实际行动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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