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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巡回审理赡养案
发表时间 2023-11-07 15:23   阅读 9809

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 吴国华 曹青(通讯员:刘萌荫) 

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三桥法庭邓华伟法官将法庭搬到了社区,在群众“家门口”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社区工作人员及群众旁听了庭审。庭审的同时也为群众送去了法律知识,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胡某伦系汝南县万和锦绣苑小区居民,养育胡某国、胡某新、胡某芳、胡某鑫四个子女。89岁高龄的胡某伦身患疾病且无劳动能力,需要长期治疗及照料。老人常年随小儿子胡某鑫生活,女儿胡某芳时常去照料老人,而胡某国、胡某新却对老人的生活起居、生病用药不理不问,也不探望。经村委、司法局多次调解,二人均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奈之下,胡某伦将两个儿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胡某国、胡某新履行赡养义务,共同承担生活费和医药费。

承办法官邓华伟接受案件后,及时了解了案情,考虑到老人在县城小区居住行动不便,决定将法庭搬到社区,公开开庭审理此案。经过法庭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等庭审环节,查清了案件事实。休庭后,法官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因分歧太大,未能达成调解协议。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结合本案案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原告、被告、社区工作人员及旁听群众讲解《民法典》关于赡养的法律规定,让旁听人员了解到孝老爱老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义务。承办法官表示将尽快依法裁判,保障原告的合法权益,使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安度晚年。

开展巡回审判是主动深入基层化解纠纷、减少群众诉累的重要便民利民举措。通过巡回审判,将纠纷化解在源头,同时零距离开展以案释法,帮助老百姓提升法律意识与依法维权能力。今后,汝南县人民法院将持续推进“枫桥式法庭”创建工作,强化诉讼便民利民措施,就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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