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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水:打击“盗抢骗”案件 守护辖区平安
发表时间 2023-09-25 16:05   阅读 5550

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 丁阳光 赵卫朝(通讯员 许艳灵)

近日,商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精准研判、全力攻坚,成功破获盗窃变压器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受到辖区群众的一致称赞。

2023年8月29日夜,在商水县胡吉镇张岗村,有村民突然被一声沉闷的响声惊醒。第二天早上,有人在村北边发现“百亩良田项目”新安装不久暂未启用的变压器被盗。消息很快传开,引起了村民的愤慨,有人立即拨打电话报了警。

商水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报警后,大队长魏智伟高度重视,在向主管副局长李高明汇报后,立即组织副大队长范银明、中队长袁红伟、技术民警吴留国等精干力量进行立案侦查。侦查中,刑侦大队联合胡吉派出所,在视频中队的通力协作下,发现商水县化河乡某村前科人员张某某与前科人员王某某有作案的重大嫌疑。

2023年 9月19日,掌握充分证据后,抓捕行动开始,但天公不作美,倾盆大雨下个不停。为不贻误战机,侦查人员冒雨蹲守。功夫不负有心人,21时将嫌疑人张某某在商水县城某小区门口抓获。

随着侦查工作的深入开展,化河抓捕组也发现了嫌疑人王某某的行踪。深夜23时许,抓捕时机成熟,侦查人员冒雨将其抓获。

嫌疑人张某某和王某某到案后,对在胡吉镇张岗村田边合伙破坏变压器,盗窃铜芯后变卖一事供认不讳。

至此,一起盗窃变压器的刑事案件就此告破,案件正在进一步的审理之中。

警方提醒,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关系我们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对电网运行安全和群众生产生活构成极大的威胁。

盗窃电力设备,应追究刑事责任,可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按照盗窃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等犯罪处理,而采用破坏的手段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则可能构成破坏电力设备罪。

此外,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同样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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