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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践行枫桥经验 绘就基层治理“枫”景新画卷
发表时间 2023-11-10 15:37   阅读 10023

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 韩留收 曹青(通讯员:王树恒)

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社会治理大格局,打造“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法院主推、社会协同、多方参与、法治保障”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推动重心前移、力量下沉、内外衔接、源头压降,助力诉源治理工作从“有”向“优”转变;优化执法办案方式方法,力争一次性解决纠纷,切实提升司法工作的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和社会治理效果。

变“独角戏”为“大合唱”

针对诉前解纷联而不动、各种解纷力量“各自为政、各管各事”等问题,正阳县人民法院主动将法院调解工作置于党委政府大治理格局之中,从“以我为主”“法院主导”向“主动融入”“法院主推”转变。

今年9月的一天,王某等4人到正阳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经过一番交谈,立案庭工作人员了解到王某等四人均为某小区的业主,由于小区存在路面地基下沉、墙体开裂、消防污水管道损坏等问题,因与开发商就小区损坏部分维修问题协商不下,遂前来法院起诉,要求开发商对这些问题进行修复。

纠纷涉及小区公共设施,关系到小区业主的共同利益,涉及面广,若以建筑质量问题提起诉讼,则需对建筑工程进行鉴定,而是否可以鉴定以及鉴定结果均有较大不确定性,业主的诉讼请求是否可以得到支持也是一个未知数。即便法院判决支持业主诉请,由于整改工作的复杂性,执行的时间以及执行效果也无法保证,非凭法院一家之力可以解决。

基于这些原因,经充分研判,正阳县人民法院最终将该案纳入诉前调解,并以“大要案专报”方式呈报至正阳县委政法委、县政府,建议将该案纳入社会治理大格局,组织镇政府、住建局、物业、社区、开发商等各方一同商讨解决方案,引导纠纷双方互信互谅,从有序推进小区整改修复的大方向出发,又好又快的进行具体工程施工。经过多方协调,各方最终就小区整改修复的资金拼盘方案达成一致意见,以保证整改修复工作有足够的资金支持。

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聚焦诉前解纷联而不动问题,积极探索可行路径,将重要案件、重大工作、重点事项及时向党委政府及上级法院请示报告,凝聚各方合力化解各类案件;将金融、住建、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高发易发领域纠纷治理,纳入平安建设考评范畴,以考核加压诉源治理工作落实;建立案后回访机制,定期通过电话回访、实地走访、座谈等方式,跟踪纠纷化解效果。

“我院积极构建‘法院+N’工作模式,组织协调部门、行业、村镇、社区等社会解纷资源,打造全链条调解网络,变以往的‘独角戏’为‘大合唱’。”正阳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崔永嵩说道。

把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上门立案,巡回审理,变“坐堂办案”为“巡回办案,就地开庭”,让农民不出村就能将麻烦事断个明白。

“感谢法庭、综治中心、司法所等部门的帮助,一天时间就化解了我和邻居的纠纷。”当事人张某如是说。

张某和张某某系亲兄弟,二人合伙养羊,前不久,弟兄二人因养羊经济发生纠纷,原来养羊收入账在张某某掌管着,现在张某要求记录养羊支出收入账,张某某不同意,张某要求张某某交出账本,张某某坚决不同意,双方互不相让,甚至大打出手。

村网格员眼看纠纷无缓和迹象,立即将该起纠纷上报乡综治中心,经初步判断,认为该案矛盾激烈,没有调和的把握,遂邀请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法庭对该纠纷进行联合调解。接着,真阳法庭庭长程瑜第一时间联系镇司法所、派出所以及乡贤等调解力量,一起前往张某所在的乡村了解情况,做到情况了然于心。

之后,当事人双方和各方调解力量坐在一起进行现场调解,各方调解力量分别从情与法、亲情关系等方面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最终,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在现场签订了书面调解协议书,弟兄二人露出了一丝笑容。

“一纸判决容易,但一纸判决不一定能解开当事人的‘心结’。”程瑜说,很多情况下需要为群众多想一点、多做一点,通过调解等诉讼外的途径更好、更快地化解纠纷,真真切切地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

这也是正阳县人民法院创新“四级问诊”化讼调解的一个案例。经过长期的实践与探索,正阳县人民法院针对村居、乡镇、诉前、审执四个既具有独立性又具有关联性的矛盾纠纷化解阶段,创新提出“四级问诊化讼法”,构建乡村调解组织初调解、法官指导+乡镇调解组织联动调解、诉前委托委派调解、审执调解等四层级解纷体系,辅之以“病历单式”过往调解记录表,将四个阶段调解联结起来,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同时,还立足法庭辖区内乡土熟人社会关系网密集特征,发挥乡贤、族老调解员实践经验丰富,就地调解的优势,让群众把纠纷化解在家门口。

多方联动让解纷更高效

民生问题无小事,哪怕只是一垄地的矛盾,对农民们来说也是大事。

原告李某与被告张某系同村村民,且两家所耕种的土地相邻,今年两家因耕地问题产生矛盾,双方为此争执不休,近几年来,镇、村多次调解未果。张某到各级部门上访,要求将其土地确权到其名下,并收回一直未交付的耕地。后李某寻求法院帮助。承办法官考虑到该纠纷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好可能不仅会使邻里亲情之间的矛盾加深,李某还可能继续上访,二人系土地返还纠纷,而土地边界早已模糊不清,收集证据不易,法官与李某面对面进行了交流,遂与集镇综治办、村村民委员会、派出所、乡村“五老”一起共同做调解工作,协商沟通如何化解该案。

他们和承办法官促进邻里亲情和谐为出发点,与双方当事人讲政策、说情理、举案例,通过情、理、法三个方面耐心劝导,最终李某与张某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该矛盾纠纷案件得以化解。

在基层社会治理中,正阳县人民法院将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以“庭所联动”为抓手,运用“三所一庭两中心+N”联动调解机制,联合司法所、派出所、乡村调解组织、乡村“五老”一同进行调解,把群众最急切、最盼望的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雷某与赵某系同一村民组农民,且承包地相邻,今年3月份,雷某认为赵某挖了他家的耕地边了,便找张某“理论”,并发生争吵,后雷某让其丈夫和儿子与赵某发生肢体冲突,赵某住院花去医疗费4000元,赵某起诉法院,要求雷某赔偿经济损失,因赵某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而败诉,赵某认为自己挨打吃亏又败诉,内心不甘,于是在微信朋友圈用抖音不提名辱骂他人,声称xx打她等等,雷某认为赵某是在指桑骂槐地骂她,两家又杠上了,继发矛盾冲突,后雷某起诉到法院,要求赵某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金。

真阳法庭受理该案后,多方面了解其二人矛盾的具体情况,同时邀请了正阳县公安局兰青派出所民警,兰青乡党委政府、综治办干部、村“两委”干部一起到二人家中进行面对面调解,但由于双方的矛盾较为严重,情绪比较激动,互不相让,均认为患有癌症活不多长时间了,非要争个鱼死网破,当场并未调解成功。

此后,法官通过多次电话和八次登门面对面的方式分别做赵某和雷某的思想工作或对其双方进行调解,但收效甚微。

考虑到雷某患有癌症,赵某肝硬化后期,其丈夫在外打工的实际情况,结合双方的矛盾焦点,真阳法庭第一时间与派出所联系,随即与派出所、兰青乡党委、调解委员会、村委会等部门邀请他们协助调解,并组成多方联合调解小组,多次就该起侵权纠纷案件进行详细的沟通,根据矛盾双方的诉求,深入了解双方的症结所在,对当事人耐心地分析讲解,并结合法律指出双方言论违法之处及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使双方在思想上逐步形成网络守法意识。同时,悉心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做“背靠背”调解工作,充分运用情、理、法,从不同角度对双方进行思想疏导,希望双方互谅互让、换位思考。经过联合调解小组的共同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意见:被告写出书面材料向原告方道歉,并赔偿原告雷某精神抚慰金200元,原告同意,不再纠缠此事。至此,这起在当地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侵害他人名誉权纠纷案件得到彻底解决。

农村土地纠纷具有批量化、争议大的特点,约占民事案件的23%左右,若全部涌入诉讼程序,则将需要耗费不少的人力和时间。因此,正阳县人民法院一直致力于通过凝聚司法所、派出所、乡综治中心等部门力量多元解纷,以此为切口探索缓解案件持续高位增长的有效途径。

“深化诉源治理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也是正阳县人民法院主动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关切的必然要求。正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诉源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动从源头实现溯源减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正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孙卫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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