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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解公司“电梯困境”
发表时间 2023-11-11 18:20   阅读 88894

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 孟宪超  魏永(通讯员:张宽 李小星)

2023年5月5日,一阵急促地电话铃打破了早上的宁静。“是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吗?你们真是帮了我们公司大忙啊,没想到只是死马当活马医的无奈之举,竟然帮助我们解决了生死存亡的大难题!”检察官刚接起电话,一连串的感谢话语从电话那端传来,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2023年3月28日,孟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发展”专项活动过程中,走访到当地一家生物科技公司,该公司负责人向检察官反映,该公司现遇上了一个涉及生死存亡的难题,希望检察机关能够给予帮助。面对公司负责人情真意切的恳求,检察官让其平复下情绪,详细反映遇到的问题。

2023年3月10日,当地某职能部门在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该生物科技公司新安装了一部电梯,但是该部门却从未收到过该公司关于安装电梯的登记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电梯属于特种设备,且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负有监督管理责任的部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该职能部门经过询问得知,该公司在一周之前安装了电梯,但由于不知道电梯使用还要登记,因此没有做登记打算,假如不是职能部门检查发现的话,该公司的电梯就会一直运行下去。该职能部门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当场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电梯,并拟作一万元以上至十万元以下罚款。

得知行政处罚内容,该公司着了慌,因为近几年公司在经营上遇到了许多难题:行业整体不景气、自然灾害损坏了厂区生产设备、转型发展不顺利、公司人事遭遇重大变动……种种不利因素影响下,公司内忧外患严重,如今已到了濒临破产的地步,现因电梯问题再被处以行政罚款,那公司必将遭到严重打击。

详细了解公司遇到的难题之后,检察官又联系了该职能部门的执法人员,执法人员确认该公司反映问题属实,该公司电梯安装后并没有运行很长时间且没有发生安全事件,认可该公司违法行为情节轻微且危害不大的客观情况,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公司安装电梯且没有报备登记的行为确属违法,因无法把握免予行政处罚的具体标准,不敢妄下定论,目前尚未确定罚金数额。此外,检察官了解到近三年来本地区查处的类似案件有近十起,无一免于行政处罚。

了解清楚了案情,孟州市人民检察院迅速组织案件研讨会,检察官一致讨论认为,本案具有相当的“典型性”,职能部门在面对类似案件时未充分考虑行为人的违法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机械适用一些具体罚则,不适用或者不知道如何有效适用法律中不予处罚的一般规则,存在违反“过罚相当”以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同时通过近两年法院的诉讼数据可以看出,过罚失当的行政处罚通常无法获得行政相对人的认可与配合,反而促使群众与行政机关之间矛盾对立,反复产生诉讼纠纷,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为充分发挥行政检察护航市场主体发展的重要作用,2023年4月4日,孟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该职能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指引其在实施具体行政处罚时综合考虑各类因素,将法律法规中的执法原则与单行法的具体罚则有效结合,全面准确适用法律,确保行政处罚既有力度,也有温度,真正实现良法善治,巩固党的执政根基。

2023年4月27日,该职能部门作出对该公司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对其违法行为以批评教育为主,同时通过书面形式向检察机关进行了回复,表示将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规定,认真研究行政执法裁量标准,使行政执法更加科学性、更加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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