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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检察】增殖放流促修复 益心为公护生态
发表时间 2023-11-13 15:44   阅读 5839

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 曹绍果 景永新 席迪(通讯员:王保强 马志全)

为了更好地贯彻长江十年禁捕政策,落实《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11月9日,西峡县人民检察院协调南阳市农业农村局、西峡县林业局、西峡县森林公安局、西峡县农业农村局、西峡县石界河镇政府联合开展“2023年大鲵(俗称“娃娃鱼”)增殖放流暨禁用渔具集中销毁活动”,向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水域投放大鲵苗种共8810尾。

上午9点许,一盆盆活蹦乱跳的鱼苗顺着放流通道而下,鱼儿欢快地流入江中,在阳光下荡起一片又一片晶莹的浪花,平静的河水立刻变得生机盎然。随着最后一波鱼苗翻腾入水,承载着希望的鱼儿自此在新的栖息地繁衍生息。西峡县处于亚热带向暖湿带过渡地带,是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涵养区,气候温和,雨量适中,光照充足,1982年由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西峡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27163公顷,本次放流地点分布在西峡县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内所属部分乡镇村庄。

此次活动还公开销毁在办理非法捕捞案件中收缴的各类渔具300余套(具)。

在活动现场,西峡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指着鱼苗给围观群众进行科普:“这是用来增殖放流的大鲵鱼苗。”曾几何时,每年到了合适季节,西峡各部门甚至民间组织,都会组织增殖放流活动,这一次却非同寻常。从鱼苗选择、种质来源、放流时间和地点,到投放规范、保护监管等方方面面高度标准化,共有五大环节数十个规范步骤。

下一步,西峡县人民检察院将能动履职,主动扛起生态保护的责任,加强与各单位之间的沟通联动,持续加大对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司法之力助水清鱼肥,为守护好西峡的绿水青山,为南水北调中线核心水源涵养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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