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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舆县:以案释法 当帮信遇上“黑吃黑” 罪加一等
发表时间 2023-11-17 13:19   阅读 537333

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 王东红 曹青(通讯员:徐磊)

案情回顾

2023年7月初,崔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获取非法利益,将自己实名办理的2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使用,提供银行卡后并提供刷脸验证服务帮助转账,累计支付结算金额129万余元,非法获利5100元。

随后,崔某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情况下,出售个人银行卡给他人使用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流入银行卡内的资金(已被冻结)通过解封方式转账68200元至其个人银行账户内据为己有,用于个人消费。

平舆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盗窃罪对崔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

我国的银行卡属于实名制,如果因贪小便宜而随意出售、出租自己的银行卡,很可能就会被犯罪分子所利用,大量用于电信诈骗等,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情节严重的,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如果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事后又代为转账、套现、取现或者提供刷脸等验证服务配合他人转账、套现、取现的,则可能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如果在供卡过程中,“黑吃黑”将犯罪分子所骗取的资金非法占有,则还有可能涉嫌盗窃罪,数罪并罚。

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工作中一定要保持警惕,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等买卖、出租、出售、转借等给他人使用,也不要用自己的账户为他人提供转账,提现等服务,以免沦为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凶”,同时也要注意,以“黑吃黑”的方式牟取不义之财,同样构成犯罪,一旦作出违背法律行为,必将受到法律制裁。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千万不要因为贪图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付出无法挽回的惨痛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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