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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人民法院法官释法促履行
发表时间 2023-09-26 16:07   阅读 2584

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 韩留收 曹青(通讯员 王树恒)

“付法官,今天老王已经来我家把赔偿款结清了,我们这个事总算结了。”接到张某的电话,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人民法庭的法官松了一口气,一起调解好的交通肇事赔偿纠纷在履行阶段遭遇当事人反悔,经再三努力终于圆满结案。

2023年3月,王某驾驶轿车沿道路行驶至路口转弯时,因违反交通通行规定,与张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相撞,将张某的电动车撞坏,张某受伤,王某逃逸。经鉴定,事故造成张某九级伤残,经正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被告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无责任。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未果,原告将王某诉至该院。

正阳县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承办法官付树鹏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做好庭前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付树鹏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的意愿,给予双方充分表达想法的时间后,针对双方的主要矛盾点释法明理,不仅在法律层面给当事人讲法普法,而且在情理层面对其耐心开导,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就赔偿数额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在调解协议上签了名。谁料,调解协议生效后,双方又因履行细节发生争执,被告王某反悔了,不履行义务要求上诉。眼看刚达成的调解协议无法兑现,承办法官着急地找来王某前往张某家中实地了解情况,现场向王某耐心释法,逐一解开双方的心结。翌日,张某致电真阳法庭感谢,表示双方已按协议履行。

正阳法院真阳人民法庭始终坚持将调解贯彻于诉讼全过程,做到深入分析案情,找准案件切入点,诉前、诉中、诉后耐心释法明理,确保案件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下一步,正阳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借鉴枫桥经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减少当事人诉累,努力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人民法庭,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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