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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阳县人民法院:“法庭+村委”携手解纷
发表时间 2023-12-05 14:59   阅读 47883

河南广播电视台乡村频道 韩留收 曹青(通讯员:王树恒)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昔日互相帮衬的好邻居,如今因建猪圈对簿公堂。12月4日,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法庭联合正阳县吕河乡政府综治办、村委会化解陈某、陈某某因宅基地引发的赔偿纠纷案。

 

夏某、陈某、陈某某系同一村组农民,2020年夏某从村内搬迁到村外,其村内的老宅基经村委研究,暂时收回村委管理,但一直在空闲着,邻居陈某在其空闲宅基地上建一猪圈,陈某某建一厕所,夏某发现后将陈某、陈某某起诉至正阳县人民法院,要求陈某、陈某某停止侵权,排除妨害。被正阳县人民法院驳回起诉。后三家均在该空闲宅基地上种植庄稼,树木。夏某与陈某、陈某某再次发生纠纷,并将陈某的猪圈、陈某某厕所推倒,陈某、陈某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夏某赔偿经济损失。

 

一宗宅基地引发两起赔偿案,正阳县人民法院真阳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付树鹏考虑到原、被告双方系邻里关系,应当以调解来维系邻里和睦。调解中,夏某认为陈某、陈某某在其老宅基地上建猪圈、建厕所,不讲道理,还将自己告上法庭,有损颜面。三方互不相让,一度使案件的调解陷入僵局。面对此情况,承办法官没有放弃,积极与夏某联系,耐心疏导夏某情绪,向其阐释法律相关规定,以情相劝。告知夏某不要因为案件到法庭就存在抵触情绪,法庭的存在只是为了更好地帮助解决纠纷。同时,与吕河乡政府、当事人所在村委会进行联系沟通,组织调解,化解矛盾,为双方剖析案件症结所在,对症下药,说情理、讲法理,从法律规定、邻里关系、人情世故等角度,对原、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化解心中怨气,向双方客观地分析利弊、解答疑问。同时,法官与特邀调解员一起前往涉宅基地处现场勘验,明晰界址,为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正阳县人民法院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运用“法庭+”调解模式,借助基层调解组织、当地村委等多元力量调处矛盾纠纷,努力让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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